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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发布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重理工科研字[2025] 110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发布《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每年分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资助。第1期在上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半年,主要资助2025年7月-12月的科技活动;第2期在下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一年,主要资助2026年1月-12月的科技活动。

(一)项目领域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资助期限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限项规定及要求

详见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4624.htm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科研院审核。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一)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二)“战略与管理研究类”与“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处)。

(三)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6884;电子信箱:doeminfo@nsfc.gov.cn。

(四)科研院联系人

科学技术管理中心:陶丹 张明洁 625634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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