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负责人调整项目组成员贡献率比例的通知
重理工科研字[2025]108号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院相关工作的安排,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组成员贡献率比例作一定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有实到经费的科研项目。
2、项目负责人对每个项目分配比例只能调整一次。
3、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贡献率可以任意整数调整比例,但比例总和为100%。
4、科研系统调整项目组成员贡献率开放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月3月27日。
5、只修改“成员贡献率变更”,其余变更、结题等信息由科研院统一录入,无需项目负责人操作。
6、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2563462。
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登录校园网首页右上方“办事大厅”,登陆以后进人左侧“应用中心”,再进人“人事科研”中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科研项目板块中及时调整。
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
科研院
2025年3月24日